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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5-05-238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中施企协科委字〔2025〕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5〕4号)相关要求,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作为提名单位,在本行业范围内限额提名2025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为做好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向各单位征集提名候选项目,并就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基本条件

(一)征集的候选项目须为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成果,应是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特别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成果。鼓励人工智能、先进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矿产勘探等领域高水平科技成果。

(二)项目已获得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或2024年度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三)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2年5月31日前)。

(四)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六)项目内容应不涉密。

(七)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个人、组织不得被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1. 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2. 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3. 被依法列为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对象且处于联合惩戒期的。

4. 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政务处分并处于影响期的。

5. 其他依法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或者有科技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征集项目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须对候选项目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对完成人、完成单位情况认真审核,在确保项目无异议、无重复申报的前提下报送协会。

(二)各单位须严格把握项目申报国家奖的奖种和等级,客观申报,可申报一等奖、一等奖或二等奖、二等奖。

(三)各单位须于5月30日前将附件中的征集项目申请表盖章后的扫描件及word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步准备各奖项提名书。(具体填写内容请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附件https://www.nosta.gov.cn/pc/zh/yclm/tzgg/1686.shtml)。

三、其他

(一)我协会将建立专家遴选机制,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候选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提名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

(二)为提高提名项目的获奖成功率,我协会将根据多年的组织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经验,对获得提名资格的项目进行全过程服务。

(三)相关组织、个人均须严格遵守《国家科技奖评审纪律“二十条”》等相关规定要求,自觉抵制“打招呼”“跑找要”等各种干扰评审的行为,恪守学术道德、遵守评审纪律,持续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奖环境,维护评审公正性和严肃性。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相关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孙 鹤  010-63253419

陈虹文  010-63253477

电子邮箱:keji@cacem.com.cn


附件:征集项目申请表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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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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