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一、申报对象
初评企业:符合《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初次申报的企业。
复评企业:2023年度取得我会授予的信用等级企业,须重新核定信用等级。
年审企业:2024年度、2025年度取得我会授予的信用等级企业,须按时进行年审填报。
二、申报安排
申报时间:4月8日开始。
(一)初评企业:第一批申报须于4月30日前完成,后续批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二)复评企业:须于4月30日前完成申报;
(三)年审企业:须于5月30日前完成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所有参评企业采取网络申报。请登录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http://xy.cacem.com.cn/portals/),新用户需注册账号,填写“基础信息系统”后,进入“信用评价系统”申报。
(二)初评企业须由推荐单位(见附件2)进行推荐方可参加评价,完成网上申报后请尽快与推荐单位取得联系提出评价申请。复评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联系信用委办公室登记。
(三)推荐单位须在信用平台审核企业申报资料,并于5月8日前出具初评企业推荐函电子版报送信用委办公室。
四、有关事项
(一)凡逾期未参加年审的企业,年审结果为不合格,连续两年年审不合格的,作撤销等级处理;凡逾期未参加复评的企业,其原有信用等级自动失效;
(二)复评、年审企业如需信用报告,或有恢复或晋升信用等级需求,请向信用委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按相关程序进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招杰、经琦
电话:010-63253463、63253426
申报咨询QQ群号:4554701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六号华天大厦副楼四层
附件:1. 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2. 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推荐单位名单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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