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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第七届杰出工程师奖的通知
2026-04-211




关于推荐申报第七届杰出工程师奖的通知
中施企协字〔2026〕27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杰出工程师奖”由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于2011年经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是面向全国各生产建设科研领域的工程技术人员的综合奖项。根据第七届“杰出工程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负责工程建设行业“杰出工程师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其中杰出工程师青年奖被推荐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 在工程建设行业生产、建设、科研一线从事产品或工程项目生产、施工、开发、设计、研究等工程技术工作10年以上,其中杰出工程师青年奖被推荐者在工程技术工作岗位上的工作年限8年以上;且到评选期仍在从事相关工作;

4. 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创造性地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在产品、工艺、材料等方面实现自主创新,取得重大技术成果;该成果已在重要工程项目或重点领域得到成功运用,对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推动行业结构调整产生重大影响,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作为主要完成人做出突出贡献;

5.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在推动工程建设行业技术进步、促进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特别突出贡献,并在其从事的领域或行业中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工程技术人员;

6. 不接受企业中非生产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作为被推荐人推荐。

(二)业绩要求

被推荐人作为获奖人或主要完成人,至少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 获得1项国家科学技术奖;

2. 获得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3. 在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布的社会科技奖励名录中,获得1项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业绩。

二、推荐渠道

由各行业工程建设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筑业(工程建设)协会,以及经中施企协认定的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组织推荐。由于所分配的推荐数量较少,各单位在申报中要从严把控,优中选优,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人。(推荐单位名单见附件2)

三、申报方式

(一)候选人需登录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官网www.isefc.org,在“杰出工程师登录窗口”的“工程师申报入口”注册登录,推荐机构选择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并在线完整填写《杰出工程师奖推荐表》;

(二)网上提交后导出《杰出工程师奖推荐表》并打印,按照《2026年杰出工程师奖推荐工作的有关说明》(详见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官网)准备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

四、评审程序

(一)专业评审。协会按照评选办法对候选人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二)提名推荐。按照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推荐要求,报送推荐材料。

五、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申报材料纸质版邮寄至指定地址,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第七届杰出工程师奖+推荐单位+姓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 琳 010-63253428、13426263132

张宇翔 010-63253417、1861116387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六号华天大厦副楼(东门)四层

邮 编:100038

邮 箱:zsqx006@cacem.com.cn


附件:

1.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杰出工程师奖奖励办法(2026年)

2.杰出工程师奖推荐单位名单

3.第七届杰出工程师奖推荐信息汇总表(推荐单位专用)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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